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是河南省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承担着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推进理论创新、弘扬中原文化、建设新型智库等重任。经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国内、外招收和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我院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现将博士后研究人员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学科及指标数
招收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及我院其它相关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3-5名。
二、招收条件
1.申请人员须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7月以来毕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未做过博士后,研究方向明确。
2.研究能力强。 2016年1月1日至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源刊或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三、博士后待遇
(一)在博士后工作站期间待遇
1.在站期间人事档案转入我院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和本院正式职工相同的福利待遇,每年发放博士后津贴;家不在郑州的,每月为其提供租房补贴。
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院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发放博士后津贴。我院科研人员在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除享受原有工资、福利等待遇外(须完成院规定的科研任务),享受博士后津贴。
3.科研启动费:为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费。
4.博士后留院工作安家费:鼓励博士后出站后留院工作,提供一定数额的博士后留院工作安家费。
5.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对于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
6.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河南省启动了“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以项目申报的方式对博士后进行资助。
7.科研奖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完成基本科研任务之外,以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取得的成果、专利等,按照院当年的科研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8.子女上学: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工作站协调办理其子女入托、入学等事宜。
9.被退站的博士后人员,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二)博士后出站后留院工作的待遇
对于博士后在工作站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留院工作,留院待遇按照院当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执行。
四、报名
1.个人申报:填写《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进站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四份。两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2.提交材料:
《博士后申请表》(网上填写,下载打印,一式四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nskyrsc@126.com)、两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的《专家推荐信》;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或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博士学位论文及主要成果(著作、教材、论文、科研成果报告及获奖证书等);体检合格证明(市级以上医院提供);政治思想鉴定(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并盖章);留学博士须提交国外学历证书原件、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调查)。
五、博管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源
电话:0371-63690990
Email:hnskyrsc@126.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丰产路21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博管办(1号办公楼519室)
邮编:450002
转自: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