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素养、专业教学能力、教育水平和工作业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加盖公章后于6月25日前反馈我们。
联系方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处(职称改革办公室)(郑州市正光路11号)
联系电话:0371-696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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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0018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2020年6月10日
转自: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