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党(工)委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郑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 州 市 财 政 局
2024年2月19日
郑州市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积极吸引储备潜力人才,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 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19号)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青年创新创业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办〔2022〕1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我市工作且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各类青年人才可享受学历人才生活补贴。
第三条 申请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2017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博士不设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二)郑州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在郑就业创业,正常参加社会保险,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常缴费1个月以上(不含欠缴、补缴)。
(四)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其中,国(境)外世界知名大学(以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任一榜单最新排名前200位为准)的毕业生可放宽至毕业时间不超过6年。
第四条 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按照每月博士毕业生1500元、硕士毕业生1000元、本科毕业生及预备技师(技师)500元的标准发放。
第五条 学历人才生活补贴以申请成功当月为发放起始月,5年内根据养老保险正常缴费情况最多发放36个月。每月初,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第六条 国内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郑好办APP等线上方式或人才服务窗口线下方式申请。线上申请只需激活电子社保卡,无需提供其他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通过人才服务窗口申请。
第七条 线下申请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需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国(境)外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需分别提供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等材料。其他申请材料由申报系统通过政府资源共享获取,因特殊情况无法获取的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第八条 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享受补贴期间户籍迁出郑州的,停发补贴。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依据有关文件申请的,按照原政策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