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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11-18

各区县(市)人社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郑东新区(中原科技城)人才工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经开区科技人才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19号)精神,现将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批高层次人才认定用人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各主管部门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二、申报范围

符合《细则》中A、B、C、D四个层次的认定标准,且属于我市用人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的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均可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所在用人单位是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或在郑州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并在郑州市纳税的企业,以及社会组织。

(二)新引进人才来郑工作时间在两年以内,新培养人才取得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业绩时间在两年以内。

(三)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对象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自申报之日开始计算),每年缴纳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或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在我市创办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内在郑州市纳税6个月(含)以上,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含技术入股和间接入股)。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列入认定范围。

(四)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C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D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有突出成就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说明:本次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中,“人才年龄”以2024年1月1日为准推算;“新引进高端人才到郑州工作时间须在两年以内,新培养高端人才取得符合分类认定标准业绩的时间须在两年以内”以2021年9月13日至申报时间为准。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按隶属关系由用人单位向市直主管部门申报;其他类别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通过对照标准认定、专家评审认定、举荐制认定和用人单位自主认定四种方式进行,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其中对照标准认定、专家评审认定采取线上申报方式,举荐制和用人单位自主认定采取线下认定方式(用人单位自主认定的单位名单及自主认定名额,由市人社局另行通知)。

(一)线上申报程序

高层次人才线上申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用人单位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登录郑州市政务服务网首页(https://zz.hnzwfw.gov.cn/)—创新服务—郑州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认定模块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电子材料初审。各主管部门对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提交市人社局电子复审。

3. 电子材料复审。市人社局对电子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通知人才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各主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4. 汇总上报。各主管部门对复审通过人员各项资格进行审核并查验证明材料原件,符合条件的加具推荐意见后,汇总上报至市人社局。

5. 确定。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分类组织认定,确定高层次人才人选及层次,认定结果报市政府备案后,颁发《郑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采取分散、个别方式,向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反馈认定结果。

须报送材料及要求:

1. 申报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内容参考申报系统,电子材料提交系统审核,电子材料审核通过的提交纸质材料至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审核):

(1)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2)申报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和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3)符合认定标准的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个人任职收入佐证材料等;上述佐证材料属外文的需附有翻译资质的机构提供的翻译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4)个人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上年度6个月(含)以上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容缺办理)。

(5)属个人创办企业的,提供企业股权证明和企业(申报人)持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等)信息。

(6)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两年内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完税证明(可容缺办理)。

2. 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须汇总上报以下材料:(1)《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系统下载打印)纸质版2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2)《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汇总表》(系统下载打印)1份,主管部门盖章。其他纸质材料无需上报。

(二)线下申报程序

举荐制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通过线下申报,具体申报事宜分别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举荐制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郑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应报尽报。

(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用人单位要严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填报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填报,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准确。

(三)密切配合,加强服务。各开发区、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要指定专员受理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好申报工作,对顶尖人才申报实施“一对一”服务。

五、联系方式

(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梁  国,孙田田

联系电话:0371—67172535,67885987

邮   箱:rczhkfc @163.com

材料报送地点:郑州市人社局人才综合开发处1301(东)房间(陇海路工人路交叉口陇海西路360号)。

(二)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

航空港区:87080707;郑东新区:67179155;高新区:61300821;经开区:66032129;中原区:67692876;二七区:86089161;金水区:63526284;管城区:66268626;惠济区:63783605;上街区:56506691;中牟县:62183317;新郑市:63205518;新密市:69822349;荥阳市:60252085;登封市:62831800;巩义市:69580017。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