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培训机构、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郑政办〔2019〕63号)等政策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进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机构备案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素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备案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人才培养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社会培训机构(含企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等),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开展培训工作所需要的自有或租赁的办公和教学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等基础条件,符合防火、电力、照明、通风等要求;
(三)在拟开展培训项目的职业领域具有一定培训经验,具有开展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教学团队;
(四)能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完善的培训工作质量管控措施;
(五)具备承接长期性、稳定性技能人才培训培养的能力,自愿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纳入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录清单管理。
符合以上条件的培训机构,按规定予以备案。
二、培训项目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公布的能够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项目,以及经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后实施的、符合我省、我市产业经济状况及脱贫攻坚需要的、能够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项目(具体培训项目可在河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服务专栏里查询下载)。
三、申报备案材料
(一)《郑州市社会培训组织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申报机构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培训教学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职业领域技能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机构培训工作规章制度。
四、遴选备案流程
(一)申请机构向其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地的县(市、区)人社局提交备案资料;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收集和核查辖区内备案申请资料工作,通过的报市人社局复审;
(三)市人社局对各县(市、区)人社局报送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和技术评估,通过的予以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郑州市已备案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可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培训机构备案,一并向社会公布,其培训工作暂由市人社局监管。
五、培训流程和工作要求
按照郑州市补贴性培训相关政策规定和“可追溯、可监管、可审计”的工作要求,申请开展培训的机构应妥善保管好培训方案、考勤记录、培训视频、学员档案等资料。具体流程为:
(一)开班申请。培训开班前,培训机构需制定培训方案,提交开班申请材料(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培训方案、培训学员花名册和诚信承诺书等),并将学员信息录入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培训方案组织实施。
(二)过程监管。培训过程中,培训机构应积极推行指纹签到、人脸识别、蓝牙签到等模式,理论教学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学员出勤管理以及培训资料、培训视频、档案留存等工作。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按要求做好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按照专项能力考核管理工作要求,通过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或以纸质形式等提出考核申请,在郑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监督、指导下,优先组织参训学员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核未通过的,方可申领培训合格证书。郑州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管。考核情况需在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上如实填写,并作为发放补贴的重要依据。
(四)资金拨付。培训机构持年度补贴性培训申请表、补贴学员花名册等材料申领补贴,由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有关部门受理和审核材料,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郑州市补贴性培训资金汇总表和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按规定申请拨付资金。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培训机构银行账户。
培训机构申领补贴有关材料:1.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2.郑州市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3.郑州市培训补贴资金申领表以及培训申请材料、补贴资金收据、培训考勤记录和培训视频录像等。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和跟踪服务,做好信息收集、培训资料汇总和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完善培训运行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培训工作高效推进。
(二)强化质量监管。社会培训机构应依法依规做好机构备案和培训组织工作,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主动接受各级人社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专项职业能力有关政策,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选树典型,积极营造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
政策咨询及业务申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陇海路工人路360号312室)
联系人:李杵柯 李媛媛 67185140
赵丹丹 徐超良 67177610
附件:
1. 郑州市社会培训组织机构备案申请表
2.郑州市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培训机构备案汇总表
3.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
4.郑州市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学员花名册
5.郑州市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
6.郑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诚信承诺书
7.郑州市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资金申领表
8.郑州市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申领资金汇总表
9.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
附件_2:附件2郑州市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培训机构备案汇总表.docx
附件_5:附件5郑州市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docx
附件_7:附件7郑州市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资金申领表.docx
附件_8:附件8郑州市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申领资金汇总表.docx
附件_9:附件9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申报审批表.docx
转自: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